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算加班费吗
一、未签双倍工资算吗
双倍工资的范围涵盖了加班工资的范畴。
具体地说,在计算双倍工资时,若劳动者当月所获报酬包含了季度奖、半年奖或年终奖等各类奖酬,则应该将这些奖金按比例分摊至当月,并以分摊后的数值作为实际应得的奖金数额进行双倍工资的核算。
根据现行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开始工作之后,如果超过一个月但不足一年仍未能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就必须向该劳动者每个月支付相当于其原薪资两倍的薪酬;而对于那些违反规定没有与劳动者签订的用人单位,从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那一天起,也需要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同样的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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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设立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罚则,旨在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必须与劳动者签定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就要付出相应的代价,这里代价具体表现为,当事人如果不与这一具体相对人签定劳动合同就要付出两倍的成本,或者说,使用一名劳动者的成本相当于两名劳动者。成本包括劳动报酬和非劳动报酬,工资是劳动报酬,如正常劳动时间工资、加班工资、奖金、津贴等等,非劳动报酬不属于工资,如社会保险费、劳动保护费、福利费、费等。因为法律规定的是双倍工资,也就是剔除非劳动报酬之外后的成本,包含所有实发工资以及个人税费在内。
二、劳动合同中的违约金有法律效力吗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所涉及的违约金条款具有合法效力,即双方可以在该份合同中明确约定一旦诚信履行义务的一方发生违约行为,则应按照具体情况向另一方支付相应金额的违约金;同时,也允许当事人就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经济损失额的计算方式进行合理约定;当然,若违约金的设定超出了特定程度或者明显低于实际损失,那么守约方有权要求适当调高或降低违约金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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