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平均工资算加班费吗(加班费和奖金算不算工资收入之内)
劳动者获得的加班费和奖金,都需要计算在平均工资内,除了这两个,员工的各种补助,特殊条件下支付的工资也需要包括在平均工资内,劳动者在工作日进行加班的单位,需要给1.5倍的加班费。
奖金和加班费算平均工资吗?
加班费和奖金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平均工资是一项反映工资总体水平的指标,指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职工在一定时期内平均每人所得的货币工资额。计算公式为:职工平均工资等于报告期实际支付的全部职工工资总额除以报告期全部职工平均人数;既然平均工资计算公示中,分子中有“工资总额”,而工资总额又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和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那么平均工资,肯定是包含加班费的。
平均应需要算上奖金,不但要算上奖金,还要算上各种补助,如电话费补助、车费补助、房费补助、加班工资、节日补助等。工资总额包括,计件工资,奖金,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但不包括:医药费、福利补贴,离退休费,创造发明、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等。
公司恶意拖欠工资怎么办?
离职后用人单位故意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协商处理,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计算加班工资怎么算的?
平时晚上的加班费是本人工资的150%,双休日是200%,国家法定休假日是300%。但这只是国家规定的比例,加班费发放额的关键是工资基数。职工加班费的基数可以由企业和职工协商来确定,否则企业应按照劳动者本人正常劳动应得的工资确定。日工资计算是以基数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数21.75天(有些企业为方便,按每月21天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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