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哪些要点
一、签订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哪些要点
1.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须详细填写各自的个人资料,如姓名、住址和电话;
2. 强调工作职务及主要工作职责;
3.明确工作时长以及休息日安排;
4. 确定薪资水平及福利待遇;
5. 注明工作场所;
6. 对劳动安全、环境卫生、职业危害等进行约定;
7. 商定合同有效期;
8. 确定合同签署地及签署日期;
9. 添加补充条款,如试用期、解约流程等。
以上为劳动合同的关键要素,需明确双方权责以维护双方利益。
针对不同的和行业特性,合同还可加入其他约定。
《》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法最新规定怎么解除
劳动合同可通过以下方式解除:
1)双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
2)发现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劳动者有权自行解除;
3)劳动者需提前三十天向用人单位提交书面申请;
4)用人单位若触犯《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则可自行决定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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