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到期协商解除需要承担补偿金吗
一、到期协商解除需要承担补偿金吗
如若用人单位主动向劳动者发出的要求,并且经过双方的共同商议后达成了协议,那么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补偿金。
另一方面,如果是劳动者亲自向用人单位表达了终止的意图,并且与用人单位经过协商,达到了共识,此时用人单位则无需向劳动者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金。
根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解除劳动合同。
而在第四十六条中也有明文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按照上述法律条款中的第三十六条向劳动者提出了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并且经过双方的共同商议后达成了协议,那么在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就必须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若用人单位非法解雇劳动合同,则必须赔偿受侵害员工的损害,具体包括以下方面:首先,按照员工在用人单位工作的年份,每满一年,需向员工支付相当于该员工一个月工资标准的。
若工作年份达6个月但未满一年,则参照一整年来计算经济补偿金。
最后,若工作年份不足6个月,用人单位同样需向员工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而此处所提到的“月工资”,特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的12个月内的。
若用人单位的行为构成非法解雇,那么应按照上述标准双倍赔偿。
如果员工的月工资大于等于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金额来执行,同时,向该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年限不得超过12年。
最后,若用人单位违反了本的相关规定,擅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那么他们需要按照本法律法规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受到侵害的员工支付。
对于赔偿问题,我们建议双方先行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果,可向当地委员会提出申诉;对于结果仍有异议者,可进一步向人民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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