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未签订合同超过一年视同无固定期限合同还需要双倍工资赔偿吗
一、根据未签订合同超过一年视同无固定期限合同还需要赔偿吗
如果用人单位雇佣了员工一整年却还没跟他们签过书面的劳动合同的话,实际上大家都知道,在他们雇佣你的那一天算起,等到了第一年的最后一天,就等于说他们已经和你签下了一份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啦!这时候,他们应该马上和你补签一份书面的劳动合同哦。
而且呢,从你被雇佣满一个月的那天开始,一直到第一年结束的前一天为止,他们还要给你多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呢。
所以啊,如果你在一家工作了一年以上还没签过劳动合同的话,那你就可以从你工作满一个月之后的那个月开始,要求公司给你双倍工资啦,一直要等到十一个月以后,才能算是和公司签下了一份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哦。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有哪些方法
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采用三种途径:在同一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即自动签约;用人单位须在知晓双方建立后一个月内完成劳动合同签署,逾期未办则视为自愿达成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连续签署两份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第三次续签时将自动转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