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不给对方房产怎么判
一、离婚不给对方房产怎么判
在面临涉及夫妻共享资产且产权证明书上同时记载了夫妻两人姓名的处境时,若想要达成变卖该房产的最终目标,可考虑通过法律程序来实现共同财产的分割。
这是因为,当双方均无法接受对方提出的房屋分割解决方案并寻求司法审判援助时,通常法院会选择以拍卖的形式来对此问题进行处置。
再者,在诉讼离婚过程中,倘若其中一方当事人拒绝按照法院判决来进行房产分割,则另一方有权利向法院提出再次分割共同房产的诉求。
而若是在法院作出判决之后,其中一方仍旧坚持不予执行,那么另一方可依法向法院申请对判决内容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或者伪造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如果房贷和首付是男方父母给的钱还没还完离婚怎么分配
1.若该房产为男方父母首付款项,并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且夫妻共同承担还贷责任,那么,该房屋理所当然地被认定为夫妻双方共有财产。
在离婚之时,夫妻双方可自愿协商分割事宜,如协商无果,可交由法院进行裁决;
2.若该房产为男方父母首付款项,并且仅登记在男方名下,同时男方以其个人财产偿还贷款,那么,此种情况下,该房屋应当被视为男方的个人财产。
在离婚诉讼中,该房屋将依法不予以分割,仍然归属于男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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