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该如何补偿
一、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该如何补偿
依照我国规定,若雇主无须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则需依据第39条规定的特定情形进行处理;否则,根据解约原因的差异,赔偿方式各异。
首先,如双方协商一致,经济补偿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发放给劳动者。
工龄超过6个月未满1年的,视为一年工龄;低于6个月的,发给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处所说的月工资,为劳动者在解约或终止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以应发工资为准。
其次,若单位无合法理由单方面解约,同样需按照上述标准,给付双倍的。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
(一)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没签劳动合同赔偿是怎么赔
1.需要支付双倍的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在雇佣员工开始之后,超过了一个月但不到一年的时间内,都未能与员工签订正式的书面劳动合同,那么就需要按照规定向该员工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作为补偿。
2.要向员工支付。
这里所指的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员工实际应得的工资来计算的,其中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各种形式的货币性收入。
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后,一定有经济补偿金吗
当劳动合同终止时,是否能获得经济补偿金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实际情形。
依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明确的条款之规,一般而言,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之际,作为雇主的单位是必须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假如在之后,雇主和雇员达成了新的共识,愿意再次签订劳动合同,亦或者是因为雇员主动或被动地续签,以及员工与雇主协商并决定订立新的劳动合同时,那么雇主是有理由不进行经济补偿的。
如若在劳动合同期满之际,雇主并未与雇员就续签事宜达成进一步的协议,也没有向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那么受到其影响的员工便可向委员会发起投诉,通过法律手段来确保自己应有的权益,即有权要求得到经济补偿金。
以上是关于公司已经解除了劳动合同,该如何补偿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