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当顺延的情形包括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应当顺延的情形包括什么,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在许多特定情况下,劳动合同需要顺延,主要涉及以下几种情况:首先是当劳动者处于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却没有进行离职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被怀疑患有职业病的患者在接受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其次如果劳动者因为患职业病或者而致使失去或部分失去劳动能力;再次,劳动者可能会因患病或非职业原因导致身体损伤,在医生给出的一定时间内接受治疗;最后,如果劳动者是女性,并且正在怀孕、生产和哺乳期间。
同样重要的是,如果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中已经连续工作了十五年,并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到五年,那么他们的劳动合同也应该得到延续。
除此之外,还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殊情况,在这些情况下,劳动合同都应该顺延至相关情形消失为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条
,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见习期企业让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实习期内,企业对于要求签署一事是合乎情理也是至关重要的。
该协议的目的在于清晰地确认双方所拥有的权利及其所应担负的义务,同时为之提供充分的法律保护;因此,对于企业方面提出的这一要求,我们应该做出积极且负责任的回应,仔细研读合同中的各项条款,以确保其内容能够完全符合双方事先的约定,并且能够切实保障到个人的权益。
若在此过程中遇到任何疑虑或者需要进一步说明的地方,可以及时与企业方进行沟通交流,在双方达成共识之后再行签署。
签署劳务合同不仅有利于维护的合法权益,更能彰显出企业在管理上的严谨性以及对社会责任的担当。
三、没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改变有期合同吗
原有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通过协商与同意,被改变为有期限的劳动协议。
这些变化必须遵守公平合理以及尊重自愿的原则,以确保合同内容得到合法化,并且不侵害到任何一方的合法权益。
这其中,改变的范围不仅包括将原本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更改为一个有限期的劳动合同,也涵盖了将既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期限延长或缩短的那部分内容。
在此过程当中,无论具体的变化类型如何,合同期的变更均需要以书面形式加以确认,且每一方都应该持有一份经过修订的合同文本,以保证的法律效应以及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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