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是否会与员工解除在职仲裁的劳动合同
一、单位是否会与员工解除在职仲裁的劳动合同
依照现行法规,在进行期间解除劳动合同,将被视作非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行为。
若存在特定法定情况,且得到劳动仲裁机构的认可,则用人单位可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这些特定情况包括:劳动者因涉嫌犯罪活动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严重失职,以权谋私,给用人单位带来重大经济损失,以及用人单位未能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或者未能按照规定标准及时、全额支付员工薪酬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假如你已经两个月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你可以申请仲裁吗
在没有签署正规劳动合同时,您依然具备向有关部门提出劳动仲裁申请的合法权益。
尽管在实际操作中有些证据可能不够充分,甚至没有合适的劳动合同,但这并不意味着法律会因此剥夺您申诉的权利。
倘若用人单位未能同您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您还可以通过其他途径来证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例如:工资支付凭证、记载了所有社保费用缴纳情况的财务记录、工作证件、服务证明、招聘登记表、报名表格,这些都是可以证明你在该公司工作过的有效证据,除此之外,个人出勤记录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依据。
三、没签定劳动合同可以仲裁吗
1.尽管未签署劳动合同,亦可提起劳动仲裁;
2.若双方在确定劳动关系方面存在异议,或对拟定劳动合同等相关事宜产生疑惑,则该争议属于仲裁委员会所受理案件的范畴之内,因此当事人有权依据相关,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
3.即便双方并未正式签署过劳动合同,但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劳动雇佣关系,那么在出现劳动争议的情况下,即使没有书面劳动合同作为证据,仍然有权发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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