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offer后又不录用如何处理
一、发offer后又不录用如何处理
在向求职者发出录取通知书(简称“offer”)之后却取消录用的企业,须依照相关法规对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并且依法支付。
因为“offer”具有法律效力,只要求职者表示接受且其自身状况符合合同中所规定的各项约束条件,企业便负有依据合同中约定的事项按期与该名求职者签订劳动合同的义务。
若企业未能严格遵守合同要求,未与求职者成功签署劳动合同,便需承担订立劳动合同时所产生的过失责任。
在正式发放“offer”之后,劳资双方仍旧处在建立的协商过程之中。
在此期间,倘若求职者基于对企业的信赖以及对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视,已经为此做好了相应的准备工作和投入,但由于企业方面的原因未能最终达成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企业理应承担起相应的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四百七十六条
要约可以撤销,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要约人以确定承诺期限或者其他形式明示要约不可撤销;
(二)受要约人有理由认为要约是不可撤销的,并已经为履行合同做了合理准备工作。
二、发offer后不录用会有赔偿吗
接到offer却没能上班的话,员工有权找要赔偿,不过只能追究金钱上的损失,具体赔多少就要看员工能否提供证据证明了。
企业没能录用员工在法律上属于“预想违约”,但是索赔的话不能逼企业和员工遵从,因为民事合同是没办法的。
三、接受offer不签三方用付违约金吗
未签署并不构成缴纳违约金之理由,因为仅在合同载明需支付违约金的情况下,才有履行该义务的必要性。
当事人可在合同中约定当一方违约时应依据具体违约情况向另一方支付一额的违约金,同时亦可规定因违约所导致之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式。
法律问题通常是复杂且多样的,任何微小的细节变化都有可能对事件发展趋势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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