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签了还是应届生吗
一、劳动合同签了还是应届生吗
签订劳动合同后是否还是应届生,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且实际参加了工作,缴纳了社会保险,那么一般情况下就不再是应届生身份了。应届生通常是指在应该毕业的年份即将毕业或者已经毕业但还未参加过工作、未缴纳过社保的毕业生。一旦缴纳社保,在一些官方认定和招聘标准中,就会被视为有过工作经历,从而失去应届生身份。
然而,如果签订的是实习协议,或者虽签订劳动合同但未实际参加工作、未缴纳社保,比如一些单位提前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但毕业生要到毕业后一段时间才正式入职,在正式入职前,毕业生可能仍保留应届生身份。
总之,是否为应届生不能单纯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来判断,还要综合考虑是否实际工作以及是否缴纳社保等因素。
二、临时合同影响应届生身份吗
临时合同是否影响应届生身份,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合同性质。若临时合同属于,通常不影响应届生身份。劳务合同一般是提供临时性劳务服务,双方为劳务关系,并非,未涉及正式就业,所以不改变应届生身份。
二是合同内容。若签订的是劳动合同,且合同期限较短、工作具有临时性特点,如实习性质的作,一般也不影响应届生身份。因为实习主要是为积累实践经验,并非正式就业。但如果该劳动合同涉及到正式的工作安排、缴纳社保等,即便合同期限短,也可能被认定为已就业,从而影响应届生身份。
总之,判断临时合同是否影响应届生身份,关键看是否构成正式就业,是否缴纳社保等实质性就业要素。若不存在这些情况,通常不会对应届生身份产生影响。
三、入职后毁约还算应届生吗
应届生身份的认定与是否入职后毁约并无直接关联,关键取决于毕业时间以及是否落实工作单位等相关因素,具体如下:
从毕业时间角度看,通常在毕业当年都可算作应届生。比如大学生在当年6、7月毕业,在这一年度内一般都能以应届生身份参与各类招聘和报考。
从就业状态来看,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生对待。
所以,即便入职后毁约,如果仍处于毕业当年或者在择业期内且符合上述未落实工作单位等相关条件,依然可以算作应届生。但如果已超出择业期,或者档案等关系已明确落实到具体单位且不符合应届生条件的相关规定,就不能再算作应届生。
以上是关于劳动合同签了还是应届生吗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5分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