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社保就是应届生吗?真相可能让你大吃一惊!
刚毕业的小李最近遇到了一件让他困惑不已的事情,他去一家公司面试,HR告诉他,由于他是应届毕业生,公司暂时不会为他缴纳社保,等到转正之后再补上,小李听后满腹疑虑:“不交社保就真的是因为我是应届生吗?”
这种说法并不准确,无论是应届毕业生还是工作多年的老员工,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有义务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这是我国《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的。
那么为什么有些公司会以“应届生”为理由拒绝缴纳社保呢?这背后往往隐藏着一些不良的用工行为,部分企业为了节约成本,可能会利用毕业生对劳动法规了解不足的特点,采取拖延或规避缴纳社保的方式,这样的做法不仅违法,还可能给员工带来诸多隐患,比如医疗保障缺失、工伤赔偿困难等。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是试用期,用人单位也必须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保,试用期并非免责期,而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如果企业在试用期内未按规定履行社保缴纳义务,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对于刚刚踏入职场的应届毕业生来说,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尤为重要,不要轻信企业的片面之词,更不能因为急于入职而放弃应有的权益。
建议参考
如果你是应届毕业生,正在面对类似的问题,可以尝试以下方法保护自己:
仔细阅读合同条款
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务必确认合同中是否包含社保缴纳的相关内容,如果发现条款模糊或缺失,一定要及时提出疑问并与HR沟通。主动咨询相关政策
通过查阅官方资料或拨打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热线(如12333),了解所在地区的具体规定,做到心中有数。保留证据
如果怀疑企业存在违法行为,记得保存好工资条、考勤记录、聊天记录等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材料,以便日后维权时使用。勇敢站出来
遇到侵权行为时,不要害怕与企业理论,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或者直接向有关部门投诉。
相关法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明确规定,试用期属于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用人单位不得免除其在试用期间应承担的责任,包括缴纳社会保险的义务。
不交社保绝对不是因为你是应届生! 这种借口背后反映的是某些企业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漠视以及对应届毕业生权益的侵害,作为新时代的职场新人,我们不仅要努力提升自身能力,更要学会用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正当权益,才能真正实现体面劳动、幸福生活的目标。
最后提醒大家一句:选择靠谱的企业,从入职第一天起就享受应有的福利待遇,才是对自己负责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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