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金怎么算
一、第一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赔偿金怎么算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需分情况确定赔偿金计算方式: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也就不存在赔偿金问题。
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或者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
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二、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经济补偿金怎么扣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所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在计算时,有特定的规定和计算方法。
首先,计算应所得额。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单独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其次,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将超过3倍数额部分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对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
最后,计算应纳税额。应纳税额=(经济补偿金收入 - 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
例如,某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为5万元,某员工获得经济补偿金20万元,超过15万元(5万×3)的部分5万元需纳税。若该员工在企业工作8年,5万除以8得6250元,对照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后,即可算出应纳税额。
三、二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补偿标准怎么算
二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的补偿标准,需分情况讨论:
(一)单位不续签。若单位决定不再续签劳动合同,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者不续签。若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若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总之,二次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时,要根据具体情形判断单位是否需支付经济补偿,以及按相应标准计算补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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