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无劳动合同怎样办
一、工伤无劳动合同怎样办
在工伤但无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一是确认劳动关系。虽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可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确认劳动关系。可提供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比如工资银行转账记录、同事证言等。
二是申请工伤认定。在劳动关系确认后,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需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三是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
四是主张工伤待遇。根据鉴定结果,向用人单位主张相应的工伤待遇,如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可通过或诉讼途径解决。
二、工伤认定是否找劳动局
工伤认定一般是找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下属的工伤保险科或相关认定机构。具体说明如下:
一是法律规定。根据《》,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这里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通常就是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是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材料,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认定。
三是特殊情况。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能否
一级工伤职工,用人单位一般不能主动解除劳动合同。
从法律规定来看,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伤残的,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不得依照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不能以职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一般情形,或者依照经济性裁员的规定来解除与一级工伤职工的劳动合同。
不过,如果一级工伤职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过错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但即便在这种特殊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一级工伤职工依法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仍应得到保障,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月支付的伤残津贴等,用人单位和社保机构需按规定支付相关费用,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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