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
一、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赔偿金怎么算
违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计算方式如下:
(一)确定计算基数。一般以劳动者在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作为计算基数。这里的工资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若劳动者工作不满十二个月,则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确定计算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例如,某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年8个月,单位违法解除其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其前12个月平均工资为8000元,那么该单位应支付的赔偿金为8000×4 = 32000元。
需要注意的是,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无故赔偿金标准规定多少
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具体标准如下:
1. 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2.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例如,劳动者工作了八个月,在计算经济补偿时按一年计算,支付一个月工资。
3.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总之,用人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应依法支付赔偿金,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若遇到此类情况,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三、解除劳动合同怎么算出来的
在上海,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计算主要依据以下规则:
(一)计算基数。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按照劳动者应得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低于当地标准的,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计算;劳动者工作不满12个月的,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计算平均工资。
(二)计算年限。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计算上限。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12年。
综上,通过确定计算基数、计算年限,并考虑是否触及计算上限,即可算出在上海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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