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具体是如何的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解除具体是如何的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协商解除、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和劳动者单方解除三种情况:
- **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若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的,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
- **过错性辞退**: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过错情形时,用人单位可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 **无过错性辞退**:劳动者存在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等情形时,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需支付经济补偿。
-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依照企业规定进行重整等情形,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需支付经济补偿。
- **劳动者单方解除**:
- **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等情形时,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二、劳动者什么情况下能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协商一致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提前通知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存在过错时劳动者解除。具体包括: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因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劳动者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四)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三、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
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单方预告解除。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单方即时解除。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情形,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四)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总之,法律赋予劳动者在特定情形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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