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不愿意补签劳动合同的结果是怎样的
一、员工不愿意补签劳动合同的结果是怎样的
员工不愿意补签劳动合同,可能产生以下不同结果:
(一)用人单位已尽到诚实磋商义务,因员工自身原因拒绝补签。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不签,用人单位可书面通知终止,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应依法支付员工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员工仍不愿补签。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需承担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应向员工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此期间存在违法情形。
(三)超过一年,员工还是不愿意补签。此时视为用人单位与员工已订立,用人单位同样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支付二倍工资等。总之,员工不愿补签劳动合同的结果,需根据具体时间和情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直接走人有影响吗
签了劳动合同后不想干了直接走人是有影响的。具体如下:
(一)法律责任方面。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劳动者若直接走人,属于违法的行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违反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比如用人单位为招录该劳动者支出的费用、为其提供专项培训费用等。
(二)对职业声誉的影响。在当今职场,职业声誉至关重要。这种擅自离岗的行为可能会被记录在个人职业档案中,影响其在行业内的口碑。后续再求职时,新的用人单位在进行背景调查时了解到该情况,可能会对录用产生不利影响。
(三)和等权益方面。直接走人可能导致社保、公积金等手续无法正常办理转接,影响劳动者后续的社会保障权益。
因此,若劳动者不想继续工作,建议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用人单位,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不良影响。
三、没签劳动合同,辞工不批,能找劳动局吗
可以找劳动局。具体分析如下:
(一)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的行为本身就违反了法律规定。
(二)关于辞工不批。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权利,无需用人单位批准。
当遇到这种情况,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即。劳动局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若查证属实,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支付相应工资及赔偿等。劳动者也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通过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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