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利弊,是怎样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利弊,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存在一定利弊。
从有利方面来看:
(一)灵活性高。对于用人单位而言,可根据员工一年来的工作表现、业务需求等情况,灵活决定是否继续聘用,便于调整人员结构。对于劳动者来说,若对工作不满意,一年期满后也能较容易地重新选择职业。
(二)便于双方适应。合同期限短,能让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及时发现问题、调整关系,避免长期合同下可能出现的矛盾积累。
从不利方面分析:
(一)缺乏稳定性。对于劳动者,一年一签可能使其缺乏职业安全感,担心后失业。对于用人单位,频繁签订合同可能导致员工忠诚度不高,人才流失风险增加。
(二)增加管理成本。每次合同到期都需重新评估、协商、签订,涉及时间和精力成本,也可能影响工作的连续性。
法律上并没有强制规定劳动合同必须一年一签,具体签订期限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且不得违反的强制性规定。
二、没签劳动合同直接走人可以马上结工资吗
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直接走人,能否马上结算工资需分情况看待。
一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即便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付出了劳动,就有权利获得相应的工资。所以从法理上讲,劳动者离职时,用人单位应结算并支付其应得工资,一般应在合理时间内完成结算支付,而“马上”在实际操作中可理解为较短的合理周期内。
另一方面,如果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了一定的损失,比如因突然离职导致工作无法正常交接,影响了单位的正常运营,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这并不影响其支付劳动者应得的工资,只是可能会从工资中依法扣除相应额。
总之,未签劳动合同直接走人,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结算工资,用人单位应在合理时间内支付,同时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处理可能存在的赔偿等相关事宜。
三、未签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怎么算赔偿
未签劳动合同支付二倍工资的赔偿计算,有以下要点:
(一)计算期间。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计算期间是从用工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至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止;若用人单位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二倍工资支付至满一年的前一日。
(二)计算标准。二倍工资的计算基数一般是劳动者当月的应得工资,包括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以及奖金、津贴和补贴等货币性收入。
(三)时效。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所以劳动者主张二倍工资差额,要注意在仲裁时效内提出,避免因超过时效而丧失胜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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