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一、分公司可以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
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具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种分公司属于合法的用人单位主体,依法取得了经营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包括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等。其在律关系中,享有和承担与独立法人相同的权利和义务,可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未取得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此类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不能作为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若其需要用工,应当由总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或者在总公司的授权委托下,由分公司代总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总之,判断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具有合法的用人主体资格。
二、超过两年没签劳动合同会申请赔偿吗
超过两年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申请赔偿。具体分析如下:
(一)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这里双倍工资的支付最多支持11个月。因为超过一年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所以从用工满一年后的次日起,不再支持双倍工资。
(二)经济补偿。如果因用人单位存在未签劳动合同等违法情形,导致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超过两年没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依据上述规定主张相应赔偿,通过协商、申请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三、跟职工签的入职协议是不是劳动合同
入职协议不一定是劳动合同。二者存在以下区别:
(一)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应当具备法定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而入职协议内容通常较为简单,可能主要涉及入职报到相关事项。
(二)目的不同。劳动合同是确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对双方在整个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各项权利义务进行全面约定。入职协议主要是为了规范职工入职的相关程序和初步事项。
(三)效力不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律法规的严格调整和规范,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入职协议如果缺少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一般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在发生时,其证明力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界定作用相对较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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