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一、分公司可以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法律上如何认定
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法律上有明确的认定标准:
(一)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属于《》规定的用人单位,可以作为劳动合同的主体,独立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意味着分公司在一定程度上具有独立的经营和管理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相关民事活动,包括订立劳动合同。
(二)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此时分公司不能作为用人单位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应当由总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由于未取得相应执照或证书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用人主体资格,无法独立承担劳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分公司能否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取决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
二、入职后公司签劳动合同没给我一份怎么办
公司在与你签订劳动合同后未给你一份,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劳动合同应当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面对这种情况,你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与公司协商解决。以平和、理性的方式与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或相关负责人沟通,明确指出公司未提供劳动合同副本给你的问题,要求公司及时将属于你的那一份劳动合同交付给你。
(二)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你可以准备好能证明你与公司存在的相关证据,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等,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理,责令公司改正,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你。
(三)通过或诉讼途径解决。如果公司的行为给你造成了损失,你还可以在申请劳动仲裁或提起诉讼时,要求公司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三、中产生劳动关系后多长时间内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不涉及劳动关系及劳动合同签订的相关内容,调整劳动关系及劳动合同相关事宜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具体而言:
(一)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除支付二倍工资外,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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