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半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一年半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存在以下赔偿情形:
(一)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双倍工资的支付期限最多为11个月,因为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视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相关规定,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劳动待遇等。
具体到一年半没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者可主张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并要求用人单位按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标准规范。如果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存在其他违法行为,劳动者可通过、诉讼等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二、签订劳动合同时间如何规定的
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的规定主要有以下方面:
(一)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说,即便合同签订早于实际用工,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仍是实际开始工作之日。
(三)对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在劳动者符合法定情形,如连续工作满十年等时,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时间遵循双方协商一致且符合法定程序的原则。
总之,劳动合同签订时间的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均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三、补签劳动合同还能要求补偿吗
补签劳动合同是否能要求补偿,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 若补签时约定的劳动合同期限包含了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且劳动者未明确放弃主张双倍工资差额等权利,用人单位存在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情形的,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因为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若补签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协商一致且劳动者明确放弃相关权利的情况下进行的,那么劳动者一般不能再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补偿。
- 若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补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用人单位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的双倍工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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