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书需要注意什么
一、签订劳动合同书需要注意什么
签订劳动合同书时,需关注以下要点:
(一)确认用人单位信息。要明确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等信息,确保信息准确无误,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准确确定责任主体。
(二)关注合同期限。明确是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不同期限对双方权利义务有不同影响。
(三)工作内容与工作地点。工作内容应具体明确,避免模糊不清;工作地点也需明确,若涉及跨地区工作,要特别约定相关事项。
(四)劳动报酬。明确工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防止用人单位在报酬支付上做手脚。
(五)社会保险与福利待遇。用人单位应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如有约定,也应在合同中明确。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这关系到劳动者的工作安全与健康,必须明确相关保障措施。
最后,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如有疑问及时与用人单位沟通,必要时可寻求专业法律意见。
二、未签署劳动合同工资怎么赔付
在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依法获得相应赔偿,具体赔付情况如下:
(一)支付。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例如,劳动者工作了5个月未签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起至第五个月,用人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
(二)视为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还需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需要注意的是,劳动者主张双倍工资赔偿时,应注意收集能证明存在的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若与用人单位就赔偿问题协商不成,可通过或诉讼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见习期是否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见习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法律规定角度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就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见习期内,劳动者已实际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所以应签订劳动合同。
(二)签订劳动合同是对双方权益的保障。对于劳动者而言,劳动合同明确了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重要事项,能确保其合法权益在见习期间不受侵害。例如,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发生工资拖欠等纠纷时,劳动者维权会面临诸多困难。
(三)对于用人单位来说,签订劳动合同能规范管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减少不必要的劳动纠纷。若不签订劳动合同,一旦发生争议,用人单位可能面临支付双倍工资等法律风险。
总之,见习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这是符合法律规定且有利于保障双方权益的必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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