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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给到员工怎么办

合飞律师2个月前 (03-03)普法百科3

一、公司签了劳动合同但是没给到员工怎么办

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未交付给员工,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员工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一)与公司协商。友好地与公司相关负责人沟通,明确指出公司有义务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给自己,要求公司尽快提供。通过协商解决问题,既能高效解决纠纷,也有利于保持与公司的良好关系。

(二)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若协商无果,员工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公司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公司限期改正。公司逾期未改正的,劳动监察部门可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三)申请劳动仲裁。员工还可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向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并可主张因公司未交付劳动合同给自己造成的损失赔偿等。

总之,公司应当将劳动合同交付员工,员工应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如果员工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当遇到员工不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企业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催告员工签订。企业应向员工明确说明签订劳动合同的重要性及法律后果,书面催告员工在合理期限内签订劳动合同。此举既能体现企业的规范管理,也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

(二)若员工经催告后仍拒绝签订,企业需根据员工入职时间来区分处理。若员工入职未满一个月,企业可终止,且无需支付,但应按实际工作时间支付劳动报酬。若员工入职已满一个月不满一年,企业应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但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三)若员工入职超过一年,视为双方已订立。此时,企业应立即与员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并支付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的双倍工资。

企业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缴纳这样合法吗

这种情况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合法性需分情况判断。

一方面,若分公司依法取得或者登记证书,具备独立的用人主体资格。在此情况下,分公司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也可以为劳动者缴纳社保,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分公司缴纳社保并不必然违法,但最好由分公司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使合同主体与社保缴纳主体一致,以避免潜在纠纷。

另一方面,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不具备独立的用人主体资格。这种情况下,应当由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保。若由分公司缴纳社保,严格来说不符合法律规定,因为其不具备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

在实际操作中,为确保合法合规,减少劳动纠纷风险,建议企业根据分公司的具体情况,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和社保缴纳主体,使二者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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