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能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法律规定
一、分公司能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吗法律规定
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相关法律规定及分析如下:
从法律主体资格角度来看,分公司是总公司的分支机构,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但依据《实施条例》,分公司若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就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受总公司委托,也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合同的法律责任实际由总公司承担,因为分公司的民事行为是基于总公司的授权。
具体实践中,判断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关键在于其是否有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以及是否有总公司的委托授权。员工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也应关注分公司的相关资质,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公司两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两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会产生以下法律后果:
(一)需支付。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公司两年未签合同,意味着需支付11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二)视为已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后,公司应当立即与员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三)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公司限期改正,若公司逾期不改正,会被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四)员工可随时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因公司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损害了员工合法权益,员工有权解除劳动关系,同时公司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三、分公司能够签劳动合同吗,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分公司可以签订劳动合同,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相关法律标准如下:
若分公司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便具备用人单位的主体资格。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可以在其经营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为其具有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能够独立从事一定的民事活动,包括与劳动者建立。
若分公司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则不具备用人单位主体资格。此时,分公司不能直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应当由总公司来签订劳动合同,相应的律责任也由总公司承担。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这类分公司受总公司委托,也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合同中的用人单位仍应明确为总公司。
总之,分公司能否签订劳动合同取决于其是否取得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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