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
一、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有什么补偿
单位不给签劳动合同,劳动者可获得以下补偿:
(一)双倍工资补偿。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对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措施,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比如,劳动者在单位工作了3个月但未签合同,那么从第二个月起,单位需支付双倍工资。
(二)视为订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享有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员工的相关权益,单位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关系。
(三)经济补偿或赔偿。若因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还需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还需支付赔偿金。
二、干了15年没签劳动合同如何办
这种情况需分不同情形来处理:
(一)若这15年期间,劳动者一直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补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可主张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因已过时效,实践中可能较难获得支持)。
(二)若存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等其他侵害劳动者权益的情况,劳动者可据此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15年则可主张1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应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如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存在事实及工作年限,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申请或提起诉讼等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可以吗
公司与员工补签劳动合同是可以的,但需要注意相关法律规定及潜在风险。
一方面,从法律角度来看,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补签劳动合同的,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视为对之前未签订劳动合同状态的补救。若补签后的劳动合同期限涵盖了之前未签订合同的期间,且员工没有因未签合同受到实质损害,通常可降低用人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等法律风险。
另一方面,补签劳动合同时要注意明确补签的日期及劳动合同的各项条款,确保双方权利义务清晰明确。同时,补签行为应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违规情形。若用人单位恶意拖延不签合同,之后再补签以规避法律责任,一旦员工主张权利,用人单位仍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后果,如支付双倍工资差额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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