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会签订劳动合同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一、分公司会签订劳动合同么,法律上的标准是什么
分公司可以签订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主体地位看,分公司虽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依法设立并领取的分公司,具备经营资格和一定的民事主体地位。其在核准的经营范围内,有权以自己的名义开展业务活动,包括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从法律规定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条例》明确规定,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用人单位设立的分支机构,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可以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者登记证书的,受用人单位委托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若分公司有营业执照,能够独立作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合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若没有营业执照,则需在总公司委托下,才可以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二、公司超过一年没签劳动合同应该怎么赔偿
公司超过一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获得相应赔偿,具体情况如下:
(一)视为已订立。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支付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双倍工资的支付期限最多为11个月,因为超过一年未签劳动合同,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就不再支付双倍工资。
(三)员工还可要求公司补缴自用工之日起的各项社会保险。若因公司未签劳动合同及未缴纳给员工造成其他损失的,公司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员工可通过与公司协商、申请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主张应得的赔偿。
三、干三个月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要求双倍赔偿
若工作三个月未签订劳动合同,要求双倍赔偿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收集相关证据。包括能证明存在的材料,如工作证、考勤记录、工资支付记录、同事证言等。这些证据将支撑后续的索赔诉求。
(二)与用人单位协商。可主动与单位沟通,明确指出其未签订劳动合同的违法性,要求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工资差额。协商过程中,注意保留相关沟通记录。
(三)若协商不成,可申请劳动仲裁。向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详细说明入职时间、工作情况以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事实,并附上收集的证据。仲裁委员会将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
(四)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向人民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需进一步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
需注意,要求双倍工资赔偿有仲裁时效限制,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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