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公司以假学历开除有赔偿吗
一、未签劳动合同公司以假学历开除有赔偿吗
这种情况需分情况分析。
(一)若员工提供假学历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且公司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员工公示,公司以此为由,属于合法解除,通常无需支付经济赔偿。因为员工提供虚假学历的行为本身存在欺诈性,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可能导致公司在招聘时作出错误决策。
(二)虽然员工存在假学历问题,但公司自身在招录等环节也存在一定过错,比如未对员工学历进行严格审核,且双方已实际建立一段时间,在这种情况下,公司直接以假学历开除员工,可能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向员工支付经济赔偿金。经济赔偿金的标准是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具体是否有赔偿,需结合实际情况,综合判断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行为的合法性。
二、同一个劳动者同时和两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这种情况在法律上存在一定的复杂性和限制。
一方面,一般情况下,根据我国《》规定,劳动者应当与一个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若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原则上不提倡劳动者同时与两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另一方面,如果劳动者同时与两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并未对任何一方的工作任务造成实质性影响,且两个用人单位均知晓并同意这种情况,那么在一定程度上可能被认可。例如,一些兼职工作,在不影响主业且各方协商一致的情形下,是可以存在的。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若因劳动者同时与两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纠纷,如涉及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保密义务等问题,劳动者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具体责任的判定需结合实际情况,依据相关及合同约定进行综合分析。
三、母公司员工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母公司员工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在符合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合法的,但若存在违法情形则不合法,具体分析如下:
从合法角度来看:
(一)劳动关系主体变更。若母公司与员工、子公司三方经协商一致,明确终止员工与母公司的劳动关系,同时建立员工与子公司的新劳动关系,且子公司具备独立的用人主体资格,包括合法的等,这种情况下签订劳动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二)业务调整等合理安排。例如因母公司业务调整、战略规划等原因,将部分员工安排到子公司工作,员工同意并与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且相关安排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也是合法的。
从违法角度来看:
若子公司不具备合法的用人主体资格,或者签订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欺诈、胁迫等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形,那么该劳动合同就是不合法的。
以上是关于未签劳动合同公司以假学历开除有赔偿吗的相关回答,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深度沟通法律需求,快速获得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