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不与员工签订员工入职劳动合同吗
一、公司能不与员工签订员工入职劳动合同吗
公司不能不与员工签订入职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明确要求,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是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公司必须遵守。
从对公司的风险角度而言,若不签订劳动合同,公司将面临诸多法律风险。比如,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超过一年未签订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
从对员工权益保护角度出发,劳动合同是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重要依据。它能保障员工的工资待遇、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等各项权益。若没有劳动合同,员工在权益受到侵害时,维权将面临诸多困难。
综上,公司必须依法与员工签订入职劳动合同,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二、签了劳动合同直接走人会产生什么后果
签了劳动合同后直接走人,可能产生以下后果:
(一)承担违约责任。若劳动合同中约定了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直接走人,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且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对薪资等权益产生影响。劳动者擅自离岗,用人单位可能会依据规章制度,扣除相应工资,甚至可能不支付未结算的工资。
(三)影响职业声誉。这种行为可能被新的潜在雇主知晓,使其对劳动者的职业操守和稳定性产生质疑,从而影响劳动者未来的求职和职业发展。
(四)可能面临法律纠纷。用人单位若因劳动者擅自离岗遭受损失,有权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若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用人单位可能会通过法律途径追讨赔偿,劳动者可能会面临法律诉讼。
三、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是从签订当日开始吗
补签劳动合同的日期并非一定从签订当日开始。具体情况需分情形来看:
(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后补签劳动合同,若双方认可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自实际用工之日起就已建立,那么补签的劳动合同日期应从实际用工之日起算。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期限也应涵盖实际用工的时间段,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若用人单位存在故意拖延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之后补签,虽然合同日期可能补填为实际用工之日,但用人单位可能需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比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
总之,补签劳动合同日期通常应从实际用工之日起算,这既符合劳动关系建立的法律规定,也能更好地维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各项权益。
以上是关于公司能不与员工签订员工入职劳动合同吗的相关回答,若您有相似法律问题,细节、证据不同,答案也会不同,建议咨询律师,仅需3~15分钟获得专业解答!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