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间属于签订劳动合同了吗
一、试用期间属于签订劳动合同了吗
试用期内属于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开始用工,不管是否在试用期,双方的劳动关系就已确立,都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从合同期限与试用期的关联来看,不同的劳动合同期限对应着不同的试用期时长。比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这表明试用期是依附于劳动合同存在的,是劳动合同期限的一部分。
综上,试用期内双方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若在试用期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依法维护自身权益。
二、试用期有没有经济补偿
试用期解除合同是否有经济补偿,需分情况讨论:
- 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合同。如果是因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法定情形的,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若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试用期劳动者劳动合同,比如无正当理由随意辞退,则需按照法律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标准为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 若劳动者在试用期解除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是用人单位存在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法定过错情形,导致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三、签了劳动合同还会延长试用期吗
一般情况下,签了劳动合同后不能随意延长试用期。具体分析如下:
(一)从法律规定角度,对试用期的期限有明确限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必须符合法定标准。比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等。一旦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并约定了试用期,就应按此执行,用人单位不得擅自延长。
(二)从双方约定角度,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是双方协商一致确定的条款。若要延长试用期,属于对劳动合同条款的变更,需要双方再次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用人单位未经劳动者同意,单方面延长试用期,这种行为是不合法的。
不过,在特殊情况下,如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出现不能胜任工作等法定情形,用人单位可通过合法程序调整岗位并重新约定试用期,但这也需符合法律规定和相关程序要求,并非可以随意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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