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
一、自愿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和材料
自愿办理离婚手续,即协议离婚,需要准备以下证件和材料:
证件方面:
- 双方的身份证。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以证明双方的身份信息。
- 双方的户口簿。户口簿需能体现双方的户籍信息,若为,可提供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
- 双方的证。结婚证是证明双方婚姻关系的重要凭证,若结婚证遗失或损毁,可先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材料方面:
- 书。离婚协议书应载明双方的意思表示以及对、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协议书需由双方当事人亲自签署,内容应清晰明确,符合法律规定。
- 双方近期免冠单人照片。照片规格一般为2寸,用于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准备好上述证件和材料后,双方应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
二、离婚后户口迁回娘家,必须离婚才能迁回娘家户口吗
离婚后户口可以迁回娘家,但并非必须离婚才能迁回娘家户口。具体情况分析如下:
(一)离婚后迁回娘家。夫妻离婚后,女方若想将户口迁回娘家,通常需持明、本人身份证、娘家户口簿等相关材料,向迁入地户籍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即可办理户口迁回手续。这是较为常见的一种迁回情形。
(二)未离婚也可能迁回娘家。比如,因特殊家庭情况,如与配偶协商一致,基于生活、工作等合理原因,且娘家户籍所在地同意接收,在满足当地户籍管理规定的前提下,也可以办理户口迁回娘家的手续。
总之,是否能迁回娘家户口,关键在于是否符合迁入地的户籍管理政策和相关规定,以及娘家所在地是否同意接收,离婚并非迁回娘家户口的必要条件。
三、离婚冷静期结束后一方不愿意离婚,怎么办
离婚冷静期结束后,若一方不愿意离婚,需根据离婚方式的不同来处理:
若双方是协议离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此情况下,若一方不愿离婚而不前往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证,另一方无法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达到离婚目的。
若另一方坚持离婚,则可以选择。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离婚诉讼,法院会对双方的感情状况进行审查。法院会先进行调解,若调解无效,且能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例如存在或与他人、实施等法定情形,即使一方不同意离婚,法院也会依法判决准予离婚。若法院认为夫妻感情尚未破裂,则可能判决不准离婚,此时坚持离婚的一方可在判决生效后六个月后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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