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办理离婚手续需要哪些证件材料和手续
自愿办理需要以下证件材料和手续:
1. 双方的簿、身份证。
2. 双方的。
3. 。书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的以及对、财产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办理手续流程大致如下:
1. 申请。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共同到有的提出申请,并提供上述证件材料。
2. 。员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进行初审,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初审无误后,发给《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申请条件的,。
3. 冷静期。自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离婚登记申请。
4. 审查和发证。自离婚冷静期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经审查符合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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