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一、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流程是什么
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通常可按以下流程操作:
(一)提前通知。一般应提前一定合理期限书面通知员工,明确告知不再与其续签劳动合同的决定。提前通知的期限,法律虽无明确规定,但通常提前30日为宜,让员工有时间做好后续安排。
(二)协商沟通。通知后,可与员工进行协商,了解员工的想法和诉求。若员工提出一些合理要求,如经济补偿等,应依法依规妥善处理。
(三)办理离职手续。在劳动合同到期时,正式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交接工作、归还公司财物、结清工资及福利待遇等。
(四)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符合法定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如公司原因不续签等,需按照法律规定的标准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员工支付。
完成以上流程后,整个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的程序基本结束。
二、劳动合同续签几次能签订无固定期限
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
具体来说,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续签次数方面,连续两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先签订了一份为期3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又续签了一份为期2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下满足续签次数要求。
(二)劳动者不存在法定过错情形。《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过错情形包括在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主要涉及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胜任工作等。
(三)劳动者有续订意向且未明确要求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满足这些条件,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三、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怎样解决
当用人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可按以下情况解决:
若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不续订劳动合同,且不存在上述维持或提高条件等情形,同样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若用人单位违反规定不与劳动者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劳动者可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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