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否独立签订劳动合同
一、分公司可否独立签订劳动合同
分公司能否独立签订劳动合同,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此类分公司属于合法的用人单位,具备独立的经营资格和用工主体资格。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经营活动,包括独立地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劳动纠纷中作为诉讼主体参与诉讼。
(二)没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这类分公司不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和用工主体资格,不能独立地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若要与劳动者建立,应当由总公司出面签订劳动合同,相关的劳动权利义务也由总公司承担。
在实践中,即使是有营业执照的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总公司通常也需对分公司的行为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因此,劳动者在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审查分公司的相关资质和总公司的情况,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多年未签劳动合同怎样办
公司多年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一)要求公司补签劳动合同。根据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员工有权要求公司尽快补签合同,以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二)主张赔偿。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但需注意,主张双倍工资有一年的时效限制,从应当支付双倍工资的最后一个月届满之日起计算。
(三)若因公司长期不签劳动合同,员工还可依据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按照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员工可先与公司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单位没签劳动合同怎么样赔偿
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需根据不同情况向劳动者支付赔偿,具体如下:
(一)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的惩罚性赔偿,支付期限最长不超过11个月。比如劳动者工作了8个月单位未签合同,单位需支付7个月的双倍工资差额。
(二)视为订立并支付双倍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还需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三)补缴社会保险。单位未签劳动合同往往也可能存在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补缴相应期间的社会保险费用,以保障自身的社会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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