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告劳动局吗
一、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告劳动局吗
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劳动局)反映情况,也可以通过等法律途径解决,但不是“告劳动局”这种表述。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例如工资支付凭证、工作证、考勤记录等,以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劳动监察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遵守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果劳动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用人单位未签劳动合同的情况,劳动监察部门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如果情况属实,劳动监察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要求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可能对用人单位作出相应的处罚。
同时,劳动者也可以直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差额等权益。
二、不签劳动合同人事要赔偿吗
如果公司不签劳动合同,人事通常不需要个人赔偿,但公司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从法律规定来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承担责任的主体是公司,而非人事个人。人事在公司中是履行职务行为,代表公司进行劳动人事管理等相关工作。
不过,如果人事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导致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例如人事故意隐瞒劳动者入职情况、恶意不办理合同签订手续等违背职业道德或公司规定的行为,公司可能会依据内部规定对人事进行处罚,但这与直接对劳动者的赔偿责任是分开的概念。在对外关系上,仍然是公司对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承担法定赔偿责任。
三、如果公司不签劳动合同有补偿吗
如果公司不签劳动合同,劳动者是可以获得补偿的。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里的二倍工资是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措施。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并且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在公司不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有权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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