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法定条款是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应具备的法定条款是是什么
劳动合同的法定条款是劳动合同中必须具备的内容,具体如下:
1.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以及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或者其他有效件号码。明确双方主体身份信息,确保合同的针对性和可履行性。
2. 劳动合同期限。包括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等类型,规定了合同的有效时间范围。
3.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明确劳动者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的具体地点,是确定劳动者工作任务和范围的重要依据。
4.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保障劳动者的休息权利,规定每日工作时长、加班限制以及、等休息休假安排。
5. 劳动报酬。涉及工资的支付标准、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是劳动者提供劳动后应得的经济回报。
6. 社会保险。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保障劳动者在养老、医疗、失业、和等方面的权益。
7.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8.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属于劳动合同约定条款的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约定条款是指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法定必备条款之外,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通过协商一致而确定的条款。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条款。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长短等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且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二)培训条款。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及违约金等相关事项。
(三)保守秘密和条款。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四)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条款。双方可协商约定如补充、带薪具体安排等内容。
三、劳动合同中常遇的霸王条款有什么
劳动合同中常见的霸王条款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限制劳动者离职条款。比如规定劳动者在合同期内不得离职,否则需支付巨额违约金。实际上,除特定培训服务期和竞业限制约定外,用人单位不得随意与劳动者约定违约金,劳动者依法享有离职权利。
(二)不合理的试用期条款。如试用期过长、试用期工资过低等。试用期时长应符合法律规定,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三)规避劳动风险条款。有些用人单位在合同中约定“工伤概不负责”等条款,这种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是无效的。用人单位需依法为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承担工伤责任。
(四)模糊岗位职责和报酬条款。对劳动者的工作内容、工作要求、劳动报酬等规定不明确,用人单位借此随意调整劳动者工作岗位、降低工资待遇等。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仔细审查条款,遇到霸王条款要敢于拒绝或要求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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