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第几次签为长期
一、劳动合同第几次签为长期
在劳动合同签订方面,一般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就是通常所说的长期合同。
具体来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主要包括劳动者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等。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分别是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
此外,若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等情形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劳动合同二次签约最少几年
劳动合同二次签约的期限法律并无明确的最低年限规定,一般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确定。但需注意以下不同情况:
其一,若双方签订的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通常合同期限可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如一年、两年、三年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其二,若双方协商一致,也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时间,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一直存续。
综上,二次签约的具体年限取决于双方协商结果,但相关法律对特定情形下的合同签订有相应规定,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三、劳动合同能不能电子签字
劳动合同可以电子签字。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电子签名在满足一定条件下,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具体来说,可靠的电子签名需要符合以下条件:一是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二是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三是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四是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在劳动合同领域,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且采用的电子签名符合上述可靠电子签名的要求,那么该电子签字的劳动合同就是有效的。比如,通过具备相应资质和安全保障的电子签约平台进行签署,能够确保签署过程及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不可抵赖性。
不过,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应注意保存好相关电子证据,以应对可能出现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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