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公司解散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公司解散经济补偿金的规定是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公司解散时涉及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如下:
(一)公司因法定事由解散。比如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依法被吊销、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人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予以解散等情形。
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二、劳动合同法40条支付补偿金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特定情形下需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具体如下: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在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同样需提前通知或额外支付1个月工资后,并支付补偿金。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按规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后,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三、劳动合同法中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是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以下是常见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例如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主动提出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的情况。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包括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等情形。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即用人单位依照企业规定进行重整等进行裁员的情况。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如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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