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内容是哪些
一、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内容是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具体如下:
(一)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例如工作环境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却未提供必要防护措施。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包括、克扣工资等情况。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如未按规定缴纳、等。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规定不合理的加班制度且无相应补偿。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例如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劳动合同。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另外,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二、第三方协议和劳动合同有啥区别
第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主体不同。第三方协议通常涉及学校、毕业生、用人单位三方,主要是为保障毕业生就业权益,明确三方在毕业生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而劳动合同仅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两方,是确立、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二)签订时间不同。第三方协议一般在毕业生毕业前签订,是毕业生就业意向的初步确定;劳动合同则是在毕业生正式毕业后,到用人单位报到后签订,标志着正式劳动关系的建立。
(三)内容不同。第三方协议主要围绕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接收意见等;劳动合同则涵盖工作内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诸多具体的劳动权利和义务条款。
(四)效力不同。第三方协议的效力主要在于约束三方在就业过程中的行为;劳动合同的效力更强,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劳动过程中的主要法律依据,受律法规严格调整。
三、正规的企业劳动合同一式几份的
正规的企业劳动合同通常一式两份。
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这样规定主要是为了保障双方的权益,使得双方都能持有合同文本作为履行合同、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
在实际操作中,有的地区或企业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签订一式三份或更多份的劳动合同。例如,在一些需要进行劳动部门备案的情况下,可能会存在一式三份,一份由用人单位留存,一份由劳动者持有,还有一份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备案。但无论份数多少,核心目的都是确保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以及双方权益的保障有清晰明确的依据,且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应至少持有一份合同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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