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和三方协议有什么不同,有哪些规定
一、劳动合同和三方协议有什么不同,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与三方协议存在多方面不同,具体如下:
- **主体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确立的是;三方协议的主体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
- **目的不同**:劳动合同主要是确立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的合法权益,规范双方的劳动行为;三方协议主要是为了保障毕业生顺利就业,解决毕业生的就业问题,同时也为学校的就业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 **内容不同**:劳动合同包含劳动报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社会保险等具体劳动权利和义务条款;三方协议主要涉及毕业生的基本情况、就业意向、用人单位的基本情况、接收意见、学校的意见等。
相关规定方面,劳动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等调整;三方协议目前没有专门的法律进行调整,一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的相关规定来处理。
二、劳动合同审查应注意细节有哪些,有哪些规定
劳动合同审查需注意多方面细节,相关规定如下:
(一)主体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劳动者需达到法定就业年龄,具备劳动能力与相应从业资格。比如,特种行业从业者需有相应资质证书。
(二)合同条款审查。必备条款应完备,包括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劳动报酬条款需明确工资支付方式、时间、金额等,避免模糊不清引发纠纷。
(三)。期限应符合法律规定,如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且试用期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
(四)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明确工作时间制度,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如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应依法安排休假。
此外,合同中不得有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否则可能导致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
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内容是怎样的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是用人单位可以单方的情形,具体内容如下: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需明确录用条件,并能证明劳动者不符合该条件。
2.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章制度需合法、合理且已向劳动者公示。
3.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需明确界定“重大损害”的标准。
4.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
6.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此条规定旨在保障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在劳动者出现上述情形时,用人单位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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