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类别有什么
一、劳动合同的类别有什么
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三类:
一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合同明确约定了合同的起始和终止时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该期限内建立。比如,约定合同期限为3年,从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满后合同自然终止,双方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续签。
二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存在多种可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等。
三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例如,为完成一项特定的工程项目而签订的劳动合同,项目完成,合同即行终止。
二、入职合同和劳动合同一样吗
入职合同和劳动合同并不一样,二者存在多方面差异:
从概念上看,入职合同通常是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时签订的,用于明确双方初步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其内容可能侧重于入职相关事项。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确立劳动关系的法律凭证。
在内容方面,入职合同内容相对简单,可能主要涉及入职时间、岗位安排、入职手续办理等基础事项。劳动合同则更为全面和详细,涵盖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诸多法定必备条款。
从法律效力来讲,劳动合同受《》等相关严格规范和调整,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是保障劳动者权益的重要依据。入职合同若不符合劳动合同法定要求,其效力可能受限,无法全面保障劳动者权益。
总之,入职合同不能替代劳动合同,劳动者应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正规的劳动合同。
三、哪些情形劳动合同可以顺延
劳动合同顺延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从事接触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此时为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劳动合同应顺延至相应检查、诊断或观察期结束。
二是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对于这种情况,需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按照相关规定顺延劳动合同期限,以保障劳动者的权益。
三是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医疗期是劳动者依法享有的治疗和恢复健康的期间,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应顺延。
四是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这是对女职工特殊生理时期的保护,劳动合同应顺延至哺乳期结束。
五是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这种情况下顺延劳动合同,体现对老职工的适当照顾。
六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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