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原则不包括什么方面
一、劳动合同原则不包括什么方面
劳动合同原则主要有合法原则、公平原则、平等自愿原则、协商一致原则、诚实信用原则。不包括的方面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违背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内容。劳动合同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若包含违法条款,如约定低于法定标准的工资等,是不被允许的。
(二)显失公平的不合理要求。合同内容应公平合理地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一方过度承担责任或享受极少权益,例如要求劳动者承担过高的违约金而企业无需承担相应责任等。
(三)强迫、胁迫签订的情形。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是重要原则,任何一方不得强迫另一方签订合同,若存在威逼、胁迫等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劳动合同,该合同存在瑕疵。
(四)欺诈、隐瞒等不诚信行为。双方应诚实守信,如实告知相关信息,若一方故意欺诈、隐瞒重要事实签订合同,不符合劳动合同原则。
二、书面劳动合同中是否注明工资
书面劳动合同中应当注明工资。具体阐述如下:
(一)法律有明确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其中就包括劳动报酬。工资作为劳动报酬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劳动者付出劳动后应得的经济回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注明工资,能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使其清楚知晓自身的劳动所得。
(二)明确工资有助于避免纠纷。在中,工资问题往往是容易引发争议的焦点。若劳动合同中未注明工资,当出现工资支付争议时,双方可能各执一词,难以确定具体的工资标准。而注明工资后,双方就有了明确的依据,便于解决可能出现的纠纷。
(三)注明工资利于合同的履行。劳动者可以依据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监督用人单位是否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用人单位也能按照约定进行工资核算和发放,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
三、集体劳动合同不合理可以改吗
集体劳动合同不合理是可以修改的,以下是具体情况分析:
(一)协商修改。若集体劳动合同存在不合理之处,用人单位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可以通过平等协商进行修改。双方应就不合理条款提出各自的意见和修改建议,在遵循法律法规、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新的共识,对合同条款作出调整。
(二)法定修改情形。当出现法律法规发生变化致使原合同部分条款与之冲突,或者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客观情况,导致原合同部分条款无法履行时,也需要对集体劳动合同进行修改。修改后的合同条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集体劳动合同的修改需要遵循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合同需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审查后方可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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