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一、如何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形:
一是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即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不间断地工作达到十年,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是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即劳动者不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等法定情形,且两次订立的都是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续订时应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此外,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长期需要签劳动合同吗
长期临时工也需要签订劳动合同。
从法律角度来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已不存在严格意义上的“临时工”概念。只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上的,不论工作时间长短,用人单位都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
一方面,若长期临时工工作时间达到一定标准,比如符合非全日制用工的,双方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另一方面,若长期临时工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符合全日制用工标准,用人单位就应当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不仅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保障,也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总之,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用工情况,依法与长期临时工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
三、事业单位临时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吗
事业单位临时工适用《劳动合同法》。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合同法》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事业单位临时工与事业单位建立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临时工同样付出劳动,提供相应的劳务服务,事业单位按照约定支付报酬,这种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特征。
事业单位在招用临时工后,应当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与临时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等条款。在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和终止等方面,也需遵循《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保障临时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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