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支付
一、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支付
劳动合同终止时,补偿金的支付需根据不同情形确定:
(一)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也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支付标准同上。
支付方式通常为一次性支付,用人单位应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用人单位未依法支付,劳动者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补偿金及可能产生的额外赔偿。
二、终止劳动合同要怎样补偿
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情形及标准有所不同,具体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满终止。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二)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而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同上述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的计算方式。
(三)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终止劳动合同,符合领取条件的,劳动者还可依法领取金。
三、终止了劳动合同怎么算补偿金
劳动合同终止时补偿金的计算,需根据不同情形来确定:
若劳动合同期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若因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被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终止劳动合同,同样按上述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以上是关于终止劳动合同补偿金如何支付的相关回答,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扫描二维码推送至手机访问。
版权声明:本文由浙江合飞律师事务所结合法律法规原创并发布,除法院案例栏目内容为公开转载,如无特殊声明均为原创,如需转载请附上来源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