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是怎样的
一、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具体情形是怎样的
单位终止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具体情形:
(一)劳动合同期满。当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时,除依法续订劳动合同外,劳动合同自然终止。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这意味着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等条件,开始领取养老保险金,此时单位可终止劳动合同。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在此种情况下,劳动合同主体一方不存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单位可终止合同。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单位进入破产程序,无法继续经营,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从而终止。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这些情况导致单位主体资格丧失或无法继续经营,劳动合同也随之终止。
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出现时,单位也可依法终止劳动合同。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时,应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经济补偿等费用。
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是什么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的终止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双方协商一致终止。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随时通过协商,就终止劳动合同达成一致意见,这是基于合同双方的自愿和共同意愿。
(二)任何一方均可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这是区别于全日制用工的显著特点之一。非全日制用工具有灵活性,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无需特别的法定事由,只要提前通知对方,就可以终止劳动合同。通知的形式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
(三)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等法定情形出现时,劳动合同终止。当劳动者出现这些法定情形时,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依法终止。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等情形下,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也会终止。
三、终止劳动合同办理需什么手续
注销终止劳动合同,通常需办理以下手续:
(一)提前通知。公司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员工公司注销的情况以及劳动合同终止的时间。一般需提前30日通知,若未提前通知,应额外支付员工1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
(二)协商补偿事宜。依据法律规定,公司注销终止劳动合同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双方就补偿金额等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相关协议。
(三)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为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内为员工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员工需按照公司要求,归还相关财物、交接工作等。
最后,公司完成,劳动合同正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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