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里没写工资标准怎么办
一、劳动合同里没写工资标准怎么办
劳动合同中未写明工资标准,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是协商补充约定。劳动报酬是劳动合同的重要条款,双方可就工资标准进行友好协商,通过签订补充协议等方式,明确具体的工资数额、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内容,将协商结果以书面形式固定下来,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部分。
二是参照集体合同规定。若用人单位有集体合同,且集体合同对工资标准等有明确规定,那么在劳动合同未约定工资标准的情况下,可参照集体合同中相应的工资标准执行。
三是按照同工同酬原则确定。在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等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实行同工同酬。即对从事相同工作、付出等量劳动且取得相同劳动业绩的劳动者,支付同等的劳动报酬。
若上述方式均无法解决,劳动者还可通过或诉讼等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关于工资标准的合法权益。
二、第三次劳动合同签一年合法吗
第三次签订劳动合同时签一年,在某些情况下是合法的,在某些情况下则不合法,需分情况来看:
一是若劳动者不存在《》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且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在此种情形下,签一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不合法,劳动者可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是若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情形,或者存在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等情形,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协商签订一年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合法的。
综上,第三次劳动合同签一年是否合法,关键要看具体情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三、劳动监察大队受理劳动合同吗
劳动监察大队受理涉及劳动合同的相关投诉举报。具体而言:
其一,在订立劳动合同方面,若用人单位存在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订立的劳动合同缺少必备条款等违反规定的行为,劳动监察大队会受理。例如,一些用人单位为逃避责任,长时间不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合同,劳动者可向劳动监察大队反映。
其二,在履行劳动合同过程中,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情况,也在其受理范围内。比如,用人单位、克扣劳动者工资,劳动者有权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其三,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监察大队同样会予以受理。总之,劳动监察大队对于劳动合同相关的违法违规行为有受理和处理的职责,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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