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关于年假是怎样规定的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年假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年假天数如下:
1.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2.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3.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用人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二、劳动合同法关于休假的规定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关于休假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其一,,如元旦、、、、、和等,用人单位应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
其二,年休假,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休假天数根据劳动者累计工作年限确定,一般为5至15天不等。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的,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
其三,病假,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内用人单位应支付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医疗期的长短根据劳动者的累计工作年限和本单位工作年限确定。
其四,事假,劳动者因私事请假,用人单位可根据规章制度扣除相应工资,但不得克扣劳动者的基本工资。
这些休假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的和谐稳定。用人单位应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执行,不得随意侵犯劳动者的休假权利。
三、没签劳动合同和没交怎么赔偿
若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主张赔偿。从用工之日起第二个月起至满一年止,用人单位应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对于未交社保的情况,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补缴。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劳动者还可以以此为由,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总之,未签劳动合同和未交社保的赔偿问题,劳动者可依据相关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通过等途径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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