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条件
一、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条件
无效劳动合同的认定需依据法律规定,主要有以下条件:
第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比如劳动者虚构学历入职,或者用人单位以威胁劳动者人身安全的方式迫使其签订不合理条款。
第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例如,合同约定用人单位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这种条款排除了劳动者依法享受的权利,也免除了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应认定无效。
第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像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远超法律规定上限,严重侵犯劳动者休息权,因违反工时规定的强制性法律而无效。
此外,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一旦劳动合同被认定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二、无效的劳动合同算不签劳动合同吗
无效的劳动合同不算不签劳动合同。具体分析如下:
一方面,无效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虽然其在法律上不具有完全的效力,但双方实际上已经就劳动相关事项达成了书面协议,只是该协议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原因被认定无效,这与根本没有签订任何劳动合同的情形是不同的。
另一方面,不签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未就劳动权利义务达成任何书面约定。而无效劳动合同存在一个订立的过程,只是因特定原因导致其无法产生预期的法律效力。
在法律后果上,不签劳动合同可能导致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等法律责任。而无效劳动合同主要是对无效部分进行处理,并非完全等同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所以,无效的劳动合同不能等同于不签劳动合同。
三、无限期劳动合同解除怎么赔偿
无限期劳动合同解除的赔偿需区分不同情形:
-用人单位合法解除:若因劳动者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导致解除,用人单位无需支付赔偿。若是因经济性裁员等法定无过错情形解除,用人单位应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无限期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
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若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支付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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