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几个方面的不同
一、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几个方面的不同
集体合同与劳动合同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不同:
其一,主体不同。集体合同的主体是雇主或雇主组织与由工会代表的全体劳动者;劳动合同的主体是雇主与单个劳动者。
其二,内容不同。集体合同侧重于规定劳动者集体的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整体利益方面的事项;劳动合同则主要是关于单个劳动者的劳动权利和义务。
其三,效力范围不同。集体合同对签订合同的雇主和全体劳动者都具有约束力;劳动合同仅对签订合同的雇主和劳动者有约束力。
其四,签订程序不同。集体合同的签订需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由双方首席代表签字;劳动合同由双方协商一致即可签订。
其五,期限不同。集体合同的期限一般较长,通常为1至3年;劳动合同期限相对较短,一般为1至2年。
二、劳动合同一般上班几小时
不同类型的劳动合同对于上班小时数的规定可能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在标准工时制度下,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
然而,也有一些特殊情况,比如部分岗位因工作性质等原因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不固定。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是指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所以,不能简单地确定劳动合同一般上班几小时,需要根据具体的工作岗位、工作性质以及所适用的工时制度来确定。
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签几次
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并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签订的次数上限。一般来说,只要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协商一致,且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就可以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然而,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可能会对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次数进行限制。例如,在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
但这并不意味着只能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用人单位在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如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那么该劳动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总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签订次数主要取决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协商以及法律规定,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应遵守法律规定,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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