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和劳动合同有啥区别
一、劳务和劳动合同有啥区别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主体方面,劳动合同主体双方明确,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劳动者;劳务合同主体更为灵活,可能是法人之间、自然人之间或法人与自然人之间。
合同性质不同,劳动合同建立的是劳动关系,具有隶属性,劳动者需接受用人单位管理;劳务合同建立的是平等主体间的劳务关系,双方地位平等。
报酬支付也有差异,劳动合同的工资支付有规律,通常按月支付,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务合同报酬支付方式较为灵活,由双方约定,可以按次、按项目等结算。
福利待遇上,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带薪等福利待遇;劳务合同中,除非双方有特别约定,提供劳务者一般不享受这些待遇。
在法律适用和纠纷处理上,主要适用、等,需先经过程序;劳务合同纠纷适用等民事法律法规,可直接向提起。
二、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有什么区别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是主体资格不同。劳动合同的主体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而劳务合同主体双方可以是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双方不存在隶属关系。
二是主体性质及其关系不同。劳动合同主体之间不仅存在财产关系,还存在人身关系,劳动者需遵守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劳务合同主体之间仅存在财产关系,一方提供劳务,另一方支付报酬,双方地位平等。
三是报酬性质不同。劳动合同中,劳动者获得的报酬一般相对稳定,具有工资性质;劳务合同中,劳务报酬根据双方约定及劳务完成情况确定,支付方式更为灵活。
四是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调整;劳务合同主要受《民法典》中关于合同编的规定调整。
五是纠纷解决途径不同。劳动合同纠纷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对结果不服才可起诉;劳务合同纠纷可直接向法院起诉。
三、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有哪些区别
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存在多方面区别。
主体方面,劳动合同主体双方是确定的,即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必然是劳动者;劳务合同的主体双方是不确定的,可能是法人之间的关系,也可能是自然人之间,还可能是法人与自然人之间。
待遇不同,劳动合同中的劳动者享有《劳动法》等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带薪年假等;劳务合同一般由双方协商确定福利待遇,不必然受法定福利约束。
报酬支付方式有别,劳动合同通常是按月、按时以货币形式支付工资;劳务合同报酬支付方式多样,可按完成一定工作任务结算,支付周期、形式双方可自由约定。
适用法律不同,劳动合同主要适用《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劳动法律法规;劳务合同主要依据《民法典》等民事法律法规。
纠纷处理程序不同,劳动合同纠纷需先经过劳动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结果不服才可向法院起诉;劳务合同纠纷一般可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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