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履行哪些程序
一、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履行哪些程序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履行以下程序:
(一)协商程序。用人单位因生产经营需要安排劳动者加班的,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工会代表劳动者集体利益,可就加班事宜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劳动者协商时,需充分听取其意见,尊重其意愿,不能强制要求加班。
(二)时间限制程序。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每日加班不得超过1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三)支付加班报酬程序。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只有依法履行上述程序,用人单位安排加班才符合法律规定。
二、劳动者能否拒绝加班的理由
劳动者在某些情况下可以拒绝加班,主要理由如下:
(一)加班缺乏法定事由。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需符合法定情形,如因生产经营需要,且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延长工作时间。若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要求加班,劳动者有权拒绝。
(二)加班未按法定程序。用人单位若安排加班,应遵循法定程序,如提前与劳动者协商,并就加班时间、加班报酬等达成一致。若未经过这些程序,劳动者可拒绝。
(三)加班危及劳动者身心健康。如果加班可能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严重损害,例如长时间连续加班导致劳动者过度疲劳,甚至可能引发疾病等情况,劳动者可以基于保护自身健康权的理由拒绝加班。
(四)加班无相应报酬保障。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加班应支付相应的加班报酬,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或不能保证支付加班报酬,劳动者也可拒绝加班。
三、安排加班员工是否可以拒绝
在一般情况下,员工对于节假日安排加班是有权利拒绝的。
从法律规定来看,用人单位安排员工加班需要符合法定情形。一方面,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另一方面,对于加班,除非存在抢险救灾、抢修公共设施等特殊紧急情况,否则必须与员工协商。
若员工拒绝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不得以此为由对员工进行处罚或者。但在某些特殊行业和特殊情况下,如涉及公共利益、国家安全等,员工可能需要服从加班安排。不过,即便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应当依法支付相应的。加班工资的支付标准通常是法定节假日加班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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